张力律师亲办案例
赠与合同
来源:张力律师
发布时间:201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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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辽宁省某县人民法院对一起返还财物纠纷案公开宣判,一审判决被告王某返还原告张某财产1万元和部分贵重物品。

现年29岁的王某于2009年2月与张某结婚,婚后不久便有了外遇,与比自己低一届的校友李某成为情人。王某从家中拿出1万元现金和部分贵重物品送给李某。张某知道此事后,认为这1万元是夫妻共同财产,王某无权单独处分,要求王某返还,被王某拒绝。张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返还1万元现金和部分贵重物品。

法院认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本案中,因1万元数额较大,王某无权单独处理,其无偿赠与李某的行为应认定为无效,张某作为财产所有人和利害关系人有权要求王某返还该款和贵重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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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力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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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铁东区胜利南路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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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张力
  • 执业律所:
    辽宁亨轩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210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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